根据国家沐浴场所有关标准结合青岛理工大学浴室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浴室场所卫生要求
1、浴室周边无污染源。浴室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蟑螂密度、鼠密度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2、 场所设置与布局
(1)沐浴场所设有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消毒室等房间。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分设男女区域,休息室与更衣室兼用。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符合安全、卫生、使用要求。更衣室、浴区、大厅、房间等场所应设有冷暖调温和换气设备,保持空气流通。
(2)浴室场所地面采用防滑、防水、易于清洗的防滑地面,墙壁和天顶采用防水、无毒材料覆涂。
(3)更衣室与浴区相通,配备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座椅等更衣设施,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更衣柜一客一柜。更衣柜为PVC柜。
(4)浴区四壁及天顶用无毒、耐腐、耐热、防潮、防水材料粉刷。浴区地面防渗、防滑、无毒、耐酸、耐碱,便于清洁消毒和污水排放,地面坡度应不小于3%,地面最低处应设置地漏,地漏有蓖盖。浴区内设置足够的淋浴喷头,相邻淋浴喷头间距1.5米。浴区通道合理通畅。浴区内不放置与沐浴无关的物品
(5)沐浴场所禁止吸烟。
3、公共卫生间设施
(1)浴室场所配备相应的水冲式便器,在浴区内设置了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公共卫生间内便器宜为蹲式。
(2)公共卫生间内安装了独立的排风设施。公共卫生间内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4、消毒设施
浴池每天用84消毒,重点部位:衣柜、座椅、厕所、地面、墙面等重点部位。
5、供水设施
沐浴用水水质温度、浊度符合国家相应卫生标准的要求。 6、通风设施
浴池使用自然通风,设有排气窗,排气窗面积为地面面积的5%。
7、 照明设施
浴室场所有足够的照明,安装防水灯具,使用安全电压。更衣室、浴区照度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8、 废弃物存放设施
浴室场所在适宜位置设置了废弃物盛放容器,容器密闭加盖,便于清理,可以有效预防控制病媒虫害孳生。
9、 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浴室场所设有预防控制病媒虫害的设施。通风系统安装防鼠、防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二、卫生管理和操作要求
1、卫生管理组织
浴池场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组组长1人、专职卫生管理人员4人,制定完善部门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卫生主管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沐浴场所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浴室场所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设施、清洁杀虫药剂等用品用具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采购时建立了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购置的消毒剂、清洁剂、杀虫剂不对人体产生危害。
3、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设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防潮等设施和措施,设有隔墙离地的平台和层架,设有机械排风设施,保持良好通风。
4、浴室场所及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消毒和维修
浴室场所的地面、墙面、水龙头等应经常清扫或擦洗。对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更衣箱、公共卫生间、垃圾箱(桶)、具、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等严格按卫生要求。沐浴场所定期对清洗消毒、保暖通风、冷热水供应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做好检查、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发生故障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持良好状态。
三、人员卫生要求
1、健康管理:浴室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2、 卫生知识培训
(1)沐浴场所卫生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完成了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一年进行一次,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3、个人卫生
沐浴场所从业人员工作时穿着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与洗浴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浴室区域。
后 勤 管 理 处
修建动力中心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