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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   作者:   点击数: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为广大师生营造舒适宜人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25日
    二、整治范围
    校园公共区域、学生公寓、实验室、办公室等室内外环境卫生。
    三、责任分工、评分标准及奖惩办法
    成立校园公共区域、学生公寓等环境卫生检查小组,采取每周集中检查一次和平时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和检查。
   (一)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检查小组
    1.牵头部门:后勤处、学生处
    2.责任主体:后勤处所辖校园服务中心、楼宇服务中心、学生处所辖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中铁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评分标准:按学校和中铁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细则对其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标准见附页)
    4.奖惩办法:检查抽查结果作为月末支付中铁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的重要依据;各中心履行督导情况和整治实效作为年终对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学生公寓室内卫生整治检查小组
    1.牵头部门:学生处、团委
    2.责任主体:各学院、学生处所辖公寓管理中心
    3.评分标准:学生公寓室内卫生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星级宿舍”评比考核实施细则和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执行(见附页)
    4.奖惩办法: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星级宿舍”评比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见附页)
   (三)办公室卫生整治检查小组
    1.牵头部门:工会
    2.责任主体:各工会分会
    3.评分标准:按爱委会要求卫生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和标准见附页)
    4.奖惩办法:办公室卫生整治采取各分会自查为主、辅以工会组织相关人员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结果作为年终对各分会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实验室安全卫生按要求由国资处、教务处、学科办牵头组织各院部另行实施;饮食、医疗、幼教等安全卫生按行业要求和标准由后勤处牵头组织各中心另行实施。
    校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是本学期党委行政重点抓的工作之一,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实效。

    校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期间,校领导将分头带队检查和抽查所负责和分管部门及联系学院校园环境集中整治组织实施情况。
    校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结束后,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学生公寓室内卫生整治检查小组要按照集中整治月活动要求和标准,将检查督导持续到整个学期、学年;办公室卫生整治检查小组今后要采取每学期集中抽查1—2次的检查方式,力求实现办公室卫生整治检查常态化。

                               青岛理工大学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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