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能源动力管理、饮食服务管理、校园楼宇管理、幼教服务、车辆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为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 议事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后勤管理处重要事项,必须由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按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 议事范围
(一)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制定本部门贯彻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三)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讨论通过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
(四)研究决定后勤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要工作部署。
(五)研究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研究人员调配,奖惩等。
(六)研究部门承担的重要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议事规则
(一)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处长、党总支书记、副处长,根据需要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
(二)会议由处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三)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工作和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四)会议议题应由各中心、科室负责提交,在开会前由后勤处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沟通后确定。
四、议事决定与执行
(一)议事程序一般是: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并提出初步建议或方案;集思广益,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征求与会成员意见后,及时归纳集中,形成会议决定。必要时可对多种意见或方案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最终形成集体决议或决定。重要事项应报主管校领导通过。
(二)召开会议时,应由专人负责做好记录,存档备查。重要事项的议事结果形成书面形式的会议纪要。
(三)会议涉密事项及讨论中的不同意见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责任。
(四)形成的决定,需无条件按时完成。各中心、科室应及时将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向后勤处领导反馈,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汇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后勤管理处
2016年5月10日